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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原产中国的铝挤压材征收反补贴税

aluminum extruded materials originating

一、概论

美国商务部(Commerce)初步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的铝挤压材生产商和出口商正在获得可反补贴的补贴。调查期(POI)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欢迎相关方就此初步裁定发表评论。

二、背景

本初裁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法案》)第 703(b) 节作出。美国商务部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启动此项反补贴税 (CVD) 调查的公告。[ 1 ] 2023 年 12 月 6 日,美国商务部将初裁推迟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2 ]

 

有关启动本调查后事件的完整描述, 请参阅 《初步决定备忘录》。[ 3 ] 初步决定备忘录中讨论的主题列表作为本通知的附录二。初步决定备忘录是一份公开文件,可通过执法与合规部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集中电子服务系统 (ACCESS) 以电子形式存档

三、命令范围

范围不包括完全永久组装的商品,这些商品包含除紧固件以外的非挤压铝部件,这些部件不是更大整体的零件或子组件,并且是进口商品,进口后未经过任何加工、制造、精加工或组装或添加零件或材料(消耗性零件或材料或可互换介质或工具除外)。

鉴于这些拟议的修改非常复杂,且申请人在 CVD 初步裁定前不久提出修改要求,商务部没有足够的时间对其进行全面评估。我们打算要求申请人在本初步裁定发布后澄清修改后的措辞的某些方面,并让所有利益相关方有机会对拟议的修改和申请人提供的任何澄清提出意见。美国商务部将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即同期低于公允价值调查的初步裁定日期)之前处理这些意见,并就采用拟议措辞的适当性做出决定。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法案》第 703(d) 和 705(c)(5)(A) 节规定,在初步裁定中,商务部应为未接受单独审查的公司确定一个估计的所有其他税率。该税率应等于为那些接受单独审查的公司确定的估计补贴率的加权平均值,不包括任何零税率、 最低税率 或完全基于《法案》第 776 节的税率。

在本次调查中,商务部初步计算了三花(杭州)微通道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三花)的单独估计可反补贴补贴税率。三花是本次调查中接受单独审查的出口商/生产商,商务部正在为其计算估计可反补贴补贴税率。[ 17 ] 由于唯一单独计算的税率不是零、 微量 或完全基于其他可获得的事实,因此,根据《反补贴法》第705(c)(5)(A)(i)节,为三花计算的估计加权平均税率是分配给所有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税率。

五、备注

日落复审,指的是对一项贸易救济措施(比如反倾销税)在执行满一定期限(通常是5年)前,进行一次全面审查。这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这项措施是否仍然必要,以及是否应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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